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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企业人才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度企业人才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  日期:2015-06-30

关于做好2012年度企业人才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直有关单位,各招商引资企业:

我县2012年度企业人才专项资金申报补助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关于印发<洪泽县鼓励企业引才留才用才的实施办法(试行)>》(洪发[2008]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符合第四条:

  第一款:引进博士、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以及其他相当者。

  第二款:引进具备省系列副高级职称专家、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硕士学位获得者、高级技师以及其他具有特殊技能的人才。

第三款:引进紧缺专业(纳入《洪泽县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目录》)所需的学士学位获得者。

第四款:引进普通专业的学士学位获得者。

引进的其他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

2、符合第六条:2012年度获得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者。

3、符合第七条:2012年度获得国家、省、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的。

4、符合第十一条:2012年度获得本科学历(全国成人自考)、硕士学位、高级技师、高级职称的企业优秀人才。

5、符合第十三条:2012年度获得副高以上职称、高级技师且在企业工作三年以上的企业优秀人才。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符合第四条各款的提供:(1)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3)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关系合同;(4)县劳动部门出具的2012年度养老保险缴纳证明;(5)县人才中心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

2、符合第六条的提供:(1)相关证书或者批文; (2)县劳动部门出具的2012年度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符合第七条的提供:相关证书、批文及其他证明材料。

4、符合第十一条的提供:(1)相关证书;(2)县劳动部门出具的2012年度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5、符合第十三条的提供:(1)相关证书;(2)县劳动保险处出具的近三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三、工作流程

1、申报。凡符合规定申报条件的人才请于12月15日前将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申报书和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申报书可从洪泽人事人才网下载(www.hzrsj.com)。联系电话:87222175,逾期不予受理。

2、初审。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人社局、科技局等部门,对申报企业和个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3、审批。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经研究后确定资助奖励对象。

4、公示。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资助奖励人员名单在县有关媒体上和所在企业公示7天。

5、拨付。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资助资金发放给有关对象。

 

 

      2、洪泽县鼓励企业引才留才用才的实施办法(试行)

 

 

 

 

2013年11月27日

 

附件:1、2012年度企业人才专项资金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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